日期:2023年03月21日
关于开展汕头市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
编号:   发布时间:2016-11-01

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:

    为加强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管,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,提高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,根据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(GB50500-2013)》、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》(粤府令第205号)以及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(2010)》有关规定和市住建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的工作部署,我站将于2016年11月中旬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检查对象

    工商注册地在我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(包括市外企业在本市注册的分支机构)。

    二、检查范围

    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范围:已在汕头造价监管系统业绩台账中上报的2015年1月1日-2016年6月30日期间已审核通过的项目,重点抽查编审造价为1000万元(乙级企业为500万元)以上的本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。

    三、检查内容

    企业出具的成果文件中的格式、签章、编审人员资格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,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、清单规范、现行计价规范、计价标准和合同约定。

    四、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

    1.企业自查阶段(11月上旬)

    各企业在本通知下发后,应依据检查内容对照检查,自觉纠正本单位的不规范行为,形成自查书面报告(加盖公章)于2016年11月11日前报我站,并准备好项目档案备查。

    2. 成果文件质量抽查阶段(11月中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
    成果文件质量检查采取抽签形式,各受检企业需派代表参加。我站将从受检企业中抽取3家企业(甲级2家,乙级1家),确定受检企业后,从受检企业上报的业绩中随机抽取一个项目,被抽中企业应按要求将该项目的成果文件及工程资料报送我站。

    3.集中审查阶段(11月中下旬)

    我站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抽检项目集中审核,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评价,并提出审查意见。

    4.总结阶段(12月上中旬)

    我站将通报本次检查的结果,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,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和个人,将依法进行处理。

    联系科室:市造价站定额管理科;联系电话:88566253。

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

2016年10月31日



上一条信息:转发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执行《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》有关事项的通知
下一条信息:关于举办2016-2017年汕头市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学习班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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