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3年03月21日
关于变更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方式的通知
编号:汕建价通〔2016〕2号   发布时间:2016-01-19

各区(县)造价管理站(分站):

    为适应当前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新形势,积极创新我市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,经研究决定,自2016年1月起,我站将改变我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方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自2016年1月起,《汕头工程造价管理》不再作为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平台,由我站公布的汕头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均通过“汕头建筑信息网(www.stjs.org.cn)”的“市造价站(http://www.stjs.org.cn/gczj/index.asp)”网页向社会发布,供有关单位查询、下载使用。

    二、各区(县)造价管理部门应贯彻落实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》(粤府令第205号)精神,根据我站下发的《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的通知》(汕建价〔2014〕6号)的工作要求,认真履行职责,做好本地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、测算、发布工作,并结合实际,自行决定本区(县)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时间、内容、方式等相关事宜,确保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有序衔接,更好地为我市建设工程提供服务。

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
2016年1月18日

    抄送: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各区(县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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